恶劣天气“强制停业”,这是对生命的尊重

文/郭元鹏

8月21日,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,要求全市上下全力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。其中规定:自8月22日8时至23日12时,所有企业、景区、工地等停业,沿街门店除保障生活用品的超市、商店外,8月21日24时前一律停止营业, 根据雨情原则上23日12时后方可营业。(8月22日《开封日报》)

沿街的门店,除了保障生活用品的超市、商店之外,必须都停止经营,所有的企业、景区、工地都必须停业。这是开封市应对恶劣天气,发布的一则措辞严厉的通知。可以说,这是应对恶劣天气,由政府部门发布的“强制停业”通告,在全国范围内来说,因为暴雨而如此大面积“停工停业”还是十分少见。

根据气象部门预报,受低涡影响,预计22日至23日开封市有暴雨到大暴雨,降雨主要集中时段在23日5时到夜里,过程累计雨量100~200毫米,局部250毫米,最大小时雨强60~90毫米,并伴有雷电和8~10级大风 。考虑降雨强度大,且落区与前期洪涝灾害较重地区重叠,为防范强降雨引发的黄河汛情、中小河流洪水、城市内涝等情况出现,当地作出了“停工停业”的决定。

恶劣天气“强制停业”是对生命的尊重。河南郑州的“暴雨事件”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惨痛的。目前,国家层面的调查正在启动,后续的追责也将史无前例严厉。河南郑州“暴雨事件”表面上看是“天公不作美”的问题,而实际上导致恶劣结果的不仅是“老天爷太无情”,还是防范意识还没有到位,没把“该想到的都想到”。恶劣天气有着“难以预知的结果”,但是只有把“不能预知的”和“无法预知的”都考虑到位,才能应对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,将隐患降到最低,将损失降到最低。

我们需要更多“强制停业”的“多想一步”。恶劣天气是难以避免的,但是通过“把问题想得再严重一点”,可以有效避免较为严重的财产和生命损失。由此不难看出,开封市的“强制停业”具有典型意义,把生命放在最高位置,这是“强制停业”的出发点。

事实上,在恶劣天气之下,冒着危险上班、营业、开工的十分常见。有的地方,即便是在恶劣天气之下,也还是一如既往“查岗”,迟到了要罚款,早退了要处罚,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仅是不科学的,而且是没有人情味的。恶劣天气之下,我们需要多些以人为本的“强制停工停业”,即便是公职单位,也需要这样的管理办法。

前几年某地一家事业单位就发布过类似的通知:暴雨期间,鼓励职工网络办公、居家办公。某地还发布过“暴雨时节景点必须关闭”的通知。这样的人性化管理是应对恶劣天气的作为和善意。

应对恶劣天气,不妨让“强制停工停业”成为标配。

来源:红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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